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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菲 阅读:282 添加日期:2009-6-27 9:3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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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起,我市将提高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。由目前每月230元提高到每月280元。
民政部门表示,此次调标,是低保标准调整时间间隔最短的一次。
据了解,近些年我市低保标准一直在上调,然而,金融危机的到来,使我市一些困难群众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少,消费能力逐渐下降,为提高城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,帮其度过难关,市政府发文,调高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。这次调整标准主要针对城区,包括黄石港区、西斯山区、下陆区、铁山区、黄石经济开发区(含托管区域)。
目前,我市低保标准是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,现有6.8万人享受城市低保(含大冶、阳新),其中黄石市区共有37656人。调标后,对新申请对象,符合条件的也将纳入保障。调标的低保金将在年底以前发放到位。
此外,阳新、大冶城市低保也将参照此标准进行上调。这次调标暂不涉及农村低保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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